特色诊疗
骨质疏松症是以骨组织微结构受损,骨矿成分和骨基质减少,骨质变薄,骨小梁数量减少而导致骨脆性增加和骨折危险度升高的一种全身性骨代谢障碍疾病。以发病原因分类,骨质疏松症一般分为两大类,即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及继发性骨质疏松症。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又可分为绝经后骨质疏松症和老年性骨质疏松症。继发性骨质疏松症则包括甲亢性骨质疏松症、糖尿病性骨质疏松症、糖皮质激素相关性骨质疏松症及类风湿关节炎相关的骨质疏松症等。
诊断:
国际卫生组织(WHO)建议骨质疏松症的诊断标准为:双光能X线吸收法(DEXA)骨密度(BMD)值与同性别、同种族健康成人的骨峰值相比,降低不足1个标准差(T值>-1.0)为正常,降低1-2.5个标准差(-1.0≤T值<-2.5)为骨含量减少,降低≥2.5个标准差(T值≥2.5)为骨质疏松;骨密度降低程度符合骨质疏松诊断标准且伴有一处或多处脆性骨折史时为严重骨质疏松。
鉴别诊断:
诊断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必需排除继发性骨质疏松症。可引起继发性骨质疏松症的病因包括:(1)内分泌因素:甲状旁腺功能亢进、垂体功能减退、甲状腺功能亢进、性腺功能减退、Cushing综合征、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等。(2)肾脏疾病:肾功能不全、肾小管酸中毒、肾性骨病等。(3)肝脏疾病:肝硬化等。(4)先天性疾病:成骨细胞缺陷症、高胱氨酸尿症、Ehlers-Danlos综合征、Marfan综合征等。(5)风湿免疫病: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等。(6)营养缺乏性疾病:吸收不良综合征等。(7)骨骼增生性疾病:多发性骨髓瘤、白血病、骨转移癌、Gaucher病、肥大细胞病等。(8)
(9)废用性骨丢失:任何原因引起长期卧床等。(10)药物:糖皮质激素、过量甲状腺素替代治疗、肝素、抗惊厥药、环孢素A等。
评估骨折的风险:
WHO推荐应用FRAX(Fracture Risk Assessment Tool)评分计算50岁以上人群的骨折风险。登陆http://www.shef.ac.uk/FRAX并输入骨折的危险因素,即可计算出10年内发生骨折的危险度。
影响骨折风险的因素包括:年龄>50岁、女性、低体重指数(BMI≤19kg/m2)、既往脆性骨折史(尤其是髋部、腕部、脊柱等部位)、父母髋部骨折史、应用糖皮质激素史(口服任何剂量3个月以上)、吸烟、饮酒3单位/天以上。
FRAX评分<10%为低危,提示10年内发生骨折的危险<10%;10-20%为中危,提示10年内发生骨折的风险为10-20%,>20%为高危,提示10年内发生骨折的风险>20%。
治疗:
1、一般措施:调整生活方式,减少危险因素。注意摄入富含钙质及蛋白质的食物;适量的运动及阳光照射;避免吸烟、酗酒及慎用影响骨代谢的药物;如需应用糖皮质激素,应尽量小剂量、短疗程应用;防止跌倒。
2、基本治疗:
建议每人每天摄入不低于1000mg的钙及400-600IU/d的维生素D。结合中国人的饮食特点,则在饮食外仍应额外补充钙剂约600mg/d。机体对无机钙(碳酸钙、氯化钙)的吸收要优于有机酸钙(葡萄糖酸钙、乳酸钙)及有机钙(氨基酸钙)。单纯服用钙剂不能预防骨质疏松。
3、抗骨质疏松治疗:
(1)治疗对象:
所有可以诊断骨质疏松症或有脆性骨折史的患者均应进行抗骨质疏松治疗。绝经后女性或年龄>50岁的男性,如存在骨含量减少(T值-1.0≤T值<-2.5),或根据FRAX评分计算10年内发生骨折风险≥20%,则也应开始抗骨质疏松治疗。对于不满足上述条件但服用糖皮质激素的绝经后女性或年龄>50男性患者,FRAX评分高危、中危或低危但服用糖皮质激素≥7.5mg/天的,也应进行抗骨质疏松治疗。其他有骨质疏松或骨折危险因素的患者,如临床医师判断需要进行抗骨质疏松治疗,也可开始治疗。
(2)治疗药物:
①双膦酸盐:
②降钙素:
治疗骨质疏松的二线药物,用于绝经5年以上、对双膦酸盐不耐受的患者,对急性骨折有一定镇痛作用。
③激素替代:
可用于预防绝经相关的骨质疏松、增加骨密度、减少围绝经期症状,但增加心肌梗死、中风、侵袭性乳腺肿瘤、肺栓塞及深静脉血栓的风险。
④选择性雌激素受体调节剂(SERMs):
⑤甲状旁腺素(PTH1-34):
可用于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及骨折风险高的患者,也可用于糖皮质激素诱导的骨质疏松的治疗。
⑤雷奈酸锶:
可用于绝经后骨质疏松,以降低椎体及髋部骨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