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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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非医保病人和外地来京就医患者,持全部押金收据(住院时用银行卡交费的还需带银行卡和交易凭单)到住院处办理结账手续后方可离院。
- 本市医保病人,自您的住院费用转到住院处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后来院办理结账手续,节假日顺延。
- 缴支票需10个自然日后取正式结算收据。
- 根据北京市医保管理局的指示,医保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发生门诊费用,否则住院期间的医药费不能报销,故社保卡不外借。
- 住院押金收据、银行卡交易凭单妥善保管,结账时请带齐。
- 在您离开窗口前,请您将钱款票据当面点清!
- 出院手续办理完毕,请您保管好中央医疗住院收费票据,费用明细表、出院诊断证明。
- 办理出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17:00 周六、日及节假日 8:00至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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